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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

在大陸的台幹遇到這種情況~

發問:

在大陸工作了幾年,都好好的~ 無故被招回並解雇,事前完全沒有通知... 想請問: 1.在大陸的辦公室,宿舍是用我名字租的,可以去解約嗎? (租約大約還有3個多月才到期) 2.在那邊還有很多我的私人物品,前公司的人,有權移除我的東西嗎? 3.房租解約後,辦公室的器材,我是否可以不用管他? 4.是否能將住在我名字租的房裡的人(其公司員工)趕出去? 5.提前解約下,押金被沒收,我要負責嗎? 請有經驗的大大幫忙回答一下~ 感恩啊~

最佳解答:

1.在大陸的辦公室,宿舍是用我名字租的,可以去解約嗎? (租約大約還有3個多月才到期) ,可以解約啊,賠押金.但解約不夠狠,半價租給別人,讓前公司無翻身之地才狠. 2.在那邊還有很多我的私人物品,前公司的人,有權移除我的東西嗎? 你都回來了,東西被弄走只能說你倒楣.. 3.房租解約後,辦公室的器材,我是否可以不用管他? 看你跟房東怎麼談.你可以當天解約,然後跟房東說今天,就到今天.至於東西來不及搬走,那也不關你的事吧? 4.是否能將住在我名字租的房裡的人(其公司員工)趕出去? 可以,你可以換鎖. 5.提前解約下,押金被沒收,我要負責嗎? 你的名字當然你負責.但公司給你錢又沒跟你簽約,你要怎麼做就看你自己了 2010-12-29 10:38:27 補充: 請容我說一句...看到大大問完問題也沒理會,這樣虎頭蛇尾的態度....才是被幹掉的真正原因吧....

其他解答:7C4CB18E23D7C5B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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